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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21点击数量:

根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主、辅修及转专业实施办法》(重二师发〔2017〕26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可以申请调整主修专业(转专业),基本条件是:

1.一年级和二年级在籍学生,已修通识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2.5;

2.注册手续齐备,已完清转出专业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达到转入专业相关选拔要求;

5.其他经规定程序批准的特别申请者。

二、因下列特殊情形,原专业无法满足或不再适合该生继续学习,学生应当通过转专业申请调整主修专业:

1.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校医院核准,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无法在本专业继续学习者;

3.因休学、创业或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复学年级已无学生原所学专业者;

4.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进行专业调整。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

1.不同招生批次、招生类别和入学途径之间转专业申请中,低招生批次学生转入高招生批次考生的专业、文科类录取学生转入只招收理科类考生的专业、特殊录取类别学生(保送生、定向生、委培生、艺体类、免费师范生、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专升本、“3+2”、“3+4”等)转入招收普通录取类别学生的专业等违背高考招生录取原则者;

2.未参加统一高考的单独招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3.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的转专业申请;

4.非师范类专业转入师范类专业,未达到师范类专业的基本条件和录取要求的转专业申请;

5.已经获批转过一次专业者的转专业申请;

6.上级文件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四、转专业工作流程

1.提出申请:学生于秋季学期第16周,经家长(监护人)同意后,向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2.资格审查:各学院受理审查本院学生转专业申请,按同一专业年级的申请者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转出的学生名单汇总数据,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公布各专业的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和通过转专业资格审查的学生信息。

3.选拔考核:各接收学院按照辅修转主修和正常申请转专业两种类别分别制定考核方案,对拟转入学生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完成后,确定同意转入名单,将考核成绩按高低进行排序以及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学校相关部门联合审议转专业学生名单,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

4.结果公示:对审批通过者,由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转专业申请的批准方能生效。各申请学生及所在学院应当按照教务处通知,及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事项

备注

2020年秋季学期16周

学生提交申请

附件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2020年秋季学期17周

学生所在学院汇总、签署转出意见

附件2《2020年秋季学期转出学院汇总表》

2021年春季学期1周

教务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初审

告知初审不通过者名单

2021年春季学期1周

转入学院考核、签署考核意见

附件3《2020年秋季学期转入学院汇总表》

2021年春季学期2周

教务处复核、公示、上会、发文

教务处网站公示

2021年春季学期3周

学生收到发文后到新专业报到

注意办理补修新专业课程、已修课程免修、缴费等事项

五、转入学院(专业)要求:

参照附件4《2020年秋季学期接收学院(专业)要求及考核方式一览表》。

六、学生管理

1.学生凭学校红头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转入学院进行报到。学院对转入学生必须对其已修学分进行认定,并通知学生及时补修所缺课程;学分认定只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原专业成绩不做任何调整。

2.学生必须修完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符合毕业条件或学位授予条件,方可颁发毕业证书或授予学位证书。

联系人:宋老师,电话:61638072。

附件:(详见学校教务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