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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7-04-11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统筹城乡教师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称“基地”)的内涵建设,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有特色和原创性的高质量系列学术研究成果,提高“基地”的研究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基地”拟立项“专著资助出版项目”,资助出版一批专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数量

通过评审批准立项的“专著资助出版项目”均为“基地”重点课题,原则上不超过20项。

二、专著选题

专著纳入“儿童发展与教师教育研究”丛书出版,申报者在此研究范围内自主设计有学术创新价值的研究课题名称(即立项资助出版的书名)。申报者既可以结合、修改自己近年主持、参与的各级各类课题进行选题,也可以重新设计选题。

三、经费资助

“基地”协助沟通出版社并全额资助出版费,出版社初步定为人民出版社,专著通过出版社审核并与出版社签定出版协议后,全额资助的出版费一次性报账支付。

如果拟出版专著属于“基地”已立项支持重点、重大项目和工作室的研究成果,“基地”只负责协助沟通出版社,不再资助出版费,也不计入本次资助立项的总数。

四、成果要求

1.项目的成果形式均为专著,要求书名新颖、观点新颖,理论性和可读性兼备,单本字数不少于20万字,并注明“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统筹城乡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资助。

2.论文格式符合《人民出版社学术著作出版规格手册(正文)》文件的要求。

3.项目成果可以在各级各类在研科研课题和近年结项科研课题原有成果的基础上修改。如果原有成果已经公开出版或者发表,修改后的成果必须标注“基地”标识,且与原成果之间的文字重复比不超过25%,一经查出重复比超标,不得出版。

4.项目成果如在原有各级各类课题成果基础上修改,2016年年底以前结项课题的成果,原则上必须在2017年内完成修改出版;2017年1月及以后结项课题的成果,原则上必须在原有课题结项后一年内完成修改出版。不依托原有各级各类课题而重新设计选题的项目成果,原则上应于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撰写出版,最晚不超过2020年6月。

5.项目成果必须确保无版权争议,杜绝学术不端。

五、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相关研究的成果积累,且无不良科研行为记录。

2.项目申报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项目,且不得参与两项以上项目的申报。

3.项目申报人在项目执行期间必须严格履行约定义务,遵守相关承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杜绝发生学术不端行为。

六、申报流程

1.申报一律通过单位进行。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并签署明确意见,统一报送申报书。

2.项目申报人自行下载并填写《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统筹城乡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系列丛书资助出版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用A4纸张打印后统一交至“基地”办公室(学术交流中心511室),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qec_ky@126.com。

申报书下载地址:http://www.cque.edu.cn/rwjd/

3.截止日期:2017年5月28日。

联系咨询电话:13677696182;(023)61638034

附件1:《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统筹城乡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系列丛书资助出版项目申报书》

附件2:《人民出版社学术著作出版规格手册(正文)》(见学校内网)

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重庆市统筹城乡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二0一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