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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9作者: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2020年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候选人遴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2.已获得“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不再推荐。

二、推选要求

(一)推选工作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

(二)推选要以事迹为基础,突出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在教育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长期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推选工作要加强宣传发动,大力宣传广大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三、推选名额与工作要求

(一)学校拟向市教委推荐候选人1名。

(二)本次推荐采取部门推荐和学校遴选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部门(机关以党总支为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名。

(三)请各部门于525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将推荐人名单及申报材料(见附件)报人事处人才队伍建设科,逾期未申报者,视为弃权。

(四)学校组织遴选,并由学校确定的推荐候选人完善相关材料后,向市教委推荐。

特此通知

联系人:秦澎 敖霜; 联系电话:61638806

附件:1.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2.2020年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2020年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一览表

4.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人 事 处

20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