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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6作者:点击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提升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按照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063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年龄不超过40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项目经费

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直接划拨接受学校,用于访问学者部分培养费。住宿费、交通费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报销。

三、报送要求

1.学校推荐名额1个(学科教学论教师)。各二级学院结合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原则上推荐1名候选人。

2.申报人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查阅《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确定访学学校、学科及导师课题信息,下载并填报《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3.二级学院应择优推荐,于2020512日前将《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2份)报送人事处313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秦澎、敖霜 61638806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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