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0】35号)以及重庆市教委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学校开展2020年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中青年教师。
(二)已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已获得市级及以上专家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师德高尚。
2.长期坚持教学科研一线,近3年独立讲授两门以上本、专科课程。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学生评价好。
3.基础研究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创新创造精神,具备开展本学科专业领域科研工作基础,具有发展潜力。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0年1月1日),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普通本科院校推荐人选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具有创新点的高水平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正式出版专著、译著、教材。
2.主研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承担横向课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的应用价值。
3.作为主要完成人(限排序前四),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4.承担市级及以上高校教师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良好。
三、推荐名额和程序
(一)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学校拟推荐不超过6名教师参评。
(二)申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报申报书、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人推荐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后果。
(三)各二级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也可在一线教师中提名推荐,应着重在取得突出业绩的青年教师或校级骨干教师中推荐。
(四)二级学院负责审核申报人相关材料,并对申报人师德师风及廉洁自律给出鉴定意见,签署推荐意见。
(五)学校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于2020年4月27日前将申报人材料汇总后报人事处人才队伍建设科。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具体如下:
1.《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及主要印证材料(合并装订成册)PDF格式电子件,纸质件1份;
2.《重庆市第九批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WORD格式电子件,纸质件1份。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实施申报推荐工作,严格坚持标准,规范推荐程序,自觉接受监督,严把人选质量关。严肃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称号,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肖亮
电话:15223397365
邮箱:1074070552@qq.com
附件:1.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
2.重庆市第九批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