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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老年歌舞协会

  

>2018年12月04日 15:02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一、组织: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老年歌舞协会是在学院离退休工作处领导下,由热爱音乐、舞蹈的离退休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团体。

二、宗旨:彰显正能量,歌唱新时代,不忘初心,丰富离退休教职工的校园生活,促进退休教职工的身心健康,为他们搭建一个健康、快乐、向上的文化平台。

三、职能

1.协助离退休处工作处举办音乐班、舞蹈班、绘画班;

2.每年承办一次在老年活动中心举办的由教职工自愿参加的歌舞活动;

3.承担重庆市高校老干部两年一次的文艺演出;

4.参加学校内外举办的文艺演出。

 

第二章 会员

凡我校离退休教职工身体健康、爱好歌舞,承认本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者,均可参加本协会。

一、会员履行的义务

1)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维护协会的权益;

3)努力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4)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会员享有的权力

1)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2)有参加协会活动权;

3)对协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4)有入会和退会自由权。

 

第三章 组织结构

一、协会工作班子:由六名成员组成,设会长一人,顾问一人,财会一人,音乐指导两人,舞蹈指导一人。

二、协会班子产生:协会班子任期四年,班子成员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三、协会工作班子职责

1)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会员开展各项活动;

2)组织召开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及每年经费使用情况。

 

第四章 经费及设备

一、经费来源

1)学院每年赞助协会经费;

2)个人及其他赞助。

二、设备:会员自行解决。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老年歌舞协会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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