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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老年钓鱼协会章程 (试行)

 

>2018年11月03日 09:14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组织名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老年钓鱼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喜爱钓鱼健身活动的退休职工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团体。钓鱼协会的目的是为了让会员锻炼身,陶冶情操,增进友谊,为广大钓鱼爱好者们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提高的健身平台。

 

第二章 活 动

第二条  协会组织以下活动

1.每年安排12次钓鱼活动,会员自由参加活动;

2.活动时间和地点不固定,协会组织活动将提前通知各会员。

第三条  协会不定期组织以下活动

1.给协会会员举办提高钓鱼技艺的讲座或组织会员之间技艺切磋;

2.组织协会会员观摩或参与相关的钓鱼比赛,增进钓鱼协会间的友谊和联系。

 

第三章 会 员

第四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基本健康,能胜任参加此活动的钓鱼爱好者;

2.拥护本协会的章程,在享受章程规定权利的同时愿意承担章程所规定的义务;

3.有一定的钓鱼基础,热爱该活动,有提高自身钓鱼技巧的意愿和坚持锻炼的毅力,能够长期坚持参加协会活动;

4.集体意识强,愿意为他人服务,为办好协会付出努力;

5.参加者无钓龄、性别之限制;

6.会员每年交纳年度会费20-50元,无故不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将被视为自动退会;

7.会员交纳的会费由协会的专人负责管理。会费只可用于协会日常   行政开支和组织各项活动,不得挪为他用。协会理事会每年定期向会员公布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如有意加入协会,需先提出口头申请,经协会批准后,方可入会。

   第六条   会员享有的权力

    1.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协会活动并获得协会提供的服务;

    3.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享有监督权;

    4.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维护协会的利益;

    2.按期交纳会费,自行配备钓鱼工具;

    3.尊重协会主持者的劳动,配合协会的工作;

    4.积极参加活动,会员彼此尊重,互相关心和帮助,广泛交流钓鱼技艺;

    5.在垂钓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文明钓鱼,不得有任何损害协会声誉的行为,自觉搞好钓鱼垃圾的回收清理工作,保持钓鱼场所的整洁卫生;

    6.未经钓鱼协会许可,不得以钓鱼协会名义组织、参加任何活动,后果自行负责。个人行为与钓鱼协会无关。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协会会长1人,协会理事2人。

 

第五章 协会管理

    第九条  协会重要事项应由会员大会讨论决定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视当时情况另定具体日期。协会每年召开一次换届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任期均为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条  协会的日常工作及活动由会长主持

会长对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理事协助会长工作,对会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凡涉及协会整体性重要事务由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  协会奖惩制度

奖励:在协会内部或对外比赛中成绩优异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处罚:凡是违反协会的有关规定,多次劝说不改,协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六章 经 费

   第十二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会费收入、学校赞助等。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协会会员在参加协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身体损伤和疾病,协会不承担治疗义务和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六条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老年钓鱼协会微信群上,只能发表与钓鱼有关信息,禁止发表违反法律、法规的不当言论和视频。

   第十七条  协会章程经协会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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