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办法》(校行办〔2016〕116号)的规定,即日起,启动教学科研平台2021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第二批校级教学科研平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依托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科研平台年度检查,督促平台负责人按时报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度科研平台检查表》及《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度科研平台检查成果材料》(见附件2、3)。
2.平台提供的考核成果必须征得所有成果所有人同意,文责自负。已经在科技处登记过的项目、成果可以不提交复印件,没有登记的务必提交复印件。
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度科研平台检查表》一式3份,《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度科研平台检查成果材料》1份。请将上述纸质材料于2021年4月2日前报送至办公楼2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079831591@qq.com。
联系人:余光辉
联系电话:61638837
附件:
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科研平台2021年度检查名单
2.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第二批科研平台年度检查表
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第二批科研平台年度检查成果材料
科技处
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