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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9年度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07日 15:42 来源: 浏览:

各单位、部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相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过程管理,切实做好2019年度下半年集中结题工作,现就集中开展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9年度下半年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集中结题工作下半年于11月1日-11月30日开展。

(一)2016年(含2016年)以前立项项目全部参加11月份集中清理结题,无法按期完成者作撤项处理,逾期未结题及撤项情况将纳入二级学院年度科研工作考评计分。

(二)2017年以后(含2017年)立项项目达到结题条件者参加本次集中结题;未按期结题者,项目负责人需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三)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阐释专项项目全部参加2019年度集中结题,原则上不再延期,参加11月集中结题。

(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协同创新团队项目于11月份进行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二、结题条件

根据2019年1月印发的《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精神,此前立项的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的管理以项目合同书约定为准。

2018年(含2018年)以前立项项目,申请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专著: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完成10万字以上的字稿,正式出版。暂未出版的附采用证明。

2.系列论文: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公开发表4篇以上同申报主题相同的论文,其中至少2篇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等须公开发表2篇以上同申报主题相同的论文,其中至少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

3.研究报告:2.5万字以上,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需证明材料):成果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关注;成果被厅局级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或写入文件。

三、结题材料

满足以上结题条件者,项目负责人向科技处申请结题,并提交结题材料如下:

(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XX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或《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

(四)有变更事项的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五)项目成果(出版的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复印件)。

(六)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按标号顺序装订成册,结题材料格式模板可到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管理系统下载。

四、其他事项

(一)经审核满足结题条件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组织鉴定时,聘请的鉴定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2人,其中半数以上由校外同行专家组成。评审专家需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分别签署评审意见,并在结题报告书相应栏目签名同时加盖所在单位(或所在院系)公章。

(二)因个人原因需撤项者,科技处须向市教委提供自立项以来项目负责人将该项目作为科研课题用于评聘职称、考核评优的情况,存在上述情况非特殊原因需撤项者,以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结合市教委撤项相关要求,原则上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对应减少所在二级学院、部门项目申报名额。

(三)2016年(含2016年)以前立项项目提交结题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市教委、科技处和项目负责人各留存一份)。2017年(含2017年)以后立项项目提交纸质件两份(市教委、科技处各留存一份),并在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文档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由市教委印发结题证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达到结题条件者。

2.结题材料不规范,材料不全者。

3.把关不严,未按照要求组织鉴定者。

(三)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南山校区办公楼202);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dep_kyc@cque.edu.cn,文件名“张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9年度结题+手机号码”,同时填写《集中结题项目一览表》(见附件)。由科技处审核后统一盖章报送。

(四)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1127日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叶芊;联系电话:61638715

附件:集中结题项目一览表

科技处

2019年11月07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19年全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集中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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