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依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办法》(校行办〔2016〕116号)的规定,即日起,启动2019年度科研平台建设检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在建的市级科研平台与校级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依托学院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科研平台年度检查,督促平台负责人按时报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度科研平台检查表》及《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度科研平台检查成果材料》(第一批平台见附件2;第二批平台见附件3)。
2.平台提供的考核成果必须征得所有成果所有人同意,同一研究成果不得在不同平台间重复提交。已经在科技处登记过的项目、成果可以不提交复印件,没有登记的务必提交复印件。
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度科研平台检查表》一式3份,《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度科研平台检查成果材料》1份。请将上述纸质材料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送至办公楼2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013765549@qq.com。
联系人:余佳霓
QQ:1013765549
联系电话:61638800
科技处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