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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启智”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的通知

2019年07月02日 13:09 来源: 浏览:

各学院、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启智”众创空间的培育和孵化功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水平。即日起,学校启动第二批“启智”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创业孵化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团队成员须是我校在校学生,且遵纪守法,成绩良好,学有余力。

(二)申报项目必须与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所学专业紧密结合。

(三)创业孵化项目必须依托于学校现有教学科研平台进行申报(具体平台名单及依托单位见附表1)。每个项目至少1名拥有项目专业背景的教学科研平台成员作为指导教师,同一项目的指导教师最多不超过2人,同一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四)每个市级教学科研平台申报数量不低于5项,每个校级教学科研平台申报数量不低于4项。

(五)已在“大学生科研项目”、“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获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平台依托单位(二级学院、部门)通知到各教学科研平台,统筹协助各教学科研平台组织学生进行申报。

(二)学生自主申报,填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附件2),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依托平台进行审核。

(三)各教学科研平台对本平台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择优推荐给依托单位(二级学院、部门)。

(四)平台依托单位(二级学院、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三、支持措施

(一)获立项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项目研究时间为2年。

(二)按时保质完成合同任务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科技处择优推荐入驻学校“三创园”。

(三)学校积极支持运营良好的孵化项目申请重庆市、国家设立的各类创业扶持基金。

四、评审标准

(一)项目团队负责人在校综合表现良好,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二)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创业计划内容全面、真实、可操作性强。

(四)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项目优先。

五、验收条件(三选一)

(一)知识产权成果。成功取得授权专利1项。

(二)学术类成果。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第一作者发表一般期刊论文2篇;或团队出版主编/参编专著/教材等成果1部。

(三)自设科技转化类成果。

标准:1.成果与团队人员专业研究紧密结合;2.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3.拥有一定市场前景。

此结题选项具体内容由项目团队提出,经科技处审核后,方可作为结题条件。

备注:注册1个微企且运行良好可以冲抵1篇期刊论文。

七、材料报送

《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各平台依托单位于2019年9月17日前统一交到南山校区办公楼科技处205办公室,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73003162@qq.com

联系人:潘雯 电话:61638817。

附件1:教学科研平台一览表

附件2: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附件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汇总表

科技处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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