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智能领域布局一批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304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即日起,学校启动重庆市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重庆市高校重点实验室、重庆市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三类。
二、申报领域
申报领域主要为大数据、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智能超算、软件服务、物联网、汽车电子、智能机器人、智能硬件、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数字内容、智慧教育、智慧环保、智能交通和智慧医疗等相关方面。
三、申报条件
(一)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条件
1.协同创新中心应坚持需求导向,紧扣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及相关领域重大需求,以国家、重庆或行业产业等重大协同创新任务为牵引,研究路径清晰,分工明确。
2.协同创新中心已初步建立了实质性的协同创新体,有效聚集了多方资源和创新力量,运行状况良好。牵头高校和主要协同单位在人才资源、基础设施、学科支撑、科研能力、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保障充实,具备解决重大需求的能力,主持承担了一定数量国家、地方、行业以及企业等方面的科研项目。
3.协同创新中心围绕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的组织实施,在组织管理、人员评聘、人才培养、科研考核、资源汇聚、对外交流等方面开展了行之有效的机制体制改革,方案具体,措施得当,初步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协同创新模式和运行管理机制,形成了良好的协同创新氛围。
4.协同创新中心有效推动了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提升了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在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有实质性进展与效果,产出了一批协同创新成果,经济和社会效益较显著。
(二)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1.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符合在大数据智能化及相关领域发展趋势,研究水平在我市高校中应具有比较优势,形成明显特色;有承担国家和重庆市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具备培养博士后、博士或硕士等高层次人才的能力;有接受国内外学者进行学术访问、合作科研与业务交流的基础条件;具有良好的学术氛围。
2.依托学科应为高校的优势、特色学科,或是新兴交叉学科、与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结合紧密的学科。
3.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人员与用房相对集中,原则上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设备总值不低于500万元。
4.具有学术水平高、科研经验丰富、善于管理的学术带头人,拥有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的研究团队和稳定、高水平的实验技术、管理人员队伍。
5.作为校级重点实验室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具有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
6.所在高校能保证实验室运行经费,并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运行保障条件。
(三)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1.在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及相关领域中有较强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特色和业绩;具有相关支撑学科、技术的系统集成条件,有利于推动学科交叉,可以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优秀科技成果。
2.依托学科应为高校的优势、特色学科,或是新兴交叉学科、与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结合紧密的学科。
3.具备开展工程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应用的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人员与用房相对集中,工程中心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设备总值不低于500万元。
4.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转化经验的管理班子和技术带头人,能够在该领域建成一支结构合理、工程化研究开发与转化素质较高的高水平技术创新队伍,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
5.与企业或科研院所联系密切,有良好、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且有向企业或生产部门转移、辐射科技成果的经验。
6.所在学校能保证工程中心运行经费,并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四、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意向书》。申报人根据申报平台类别,认真填写《申报意向书》(见附件2),提交科技处。
(二)学校审核。科技处依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意向书》进行初步审核。
(三)填写《申报书》。申报人的《申报意向书》审核通过以后,按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按时提交学校科技处。
(四)上报《申报书》。学校将《申报书》审核后,按要求上报重庆市教委。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平台的名称和具体方向,不能与已建的同类高校市级平台重合;平台主要骨干人员不得与已有平台重合。
(二)《申报意向书》纸质一份,电子档发送到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申报书》一式九份,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于2018年11月27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cqec_ky@126.com,申报人注意各申报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余光辉,61638837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智能领域布局一批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2.《申报意向书》
科技处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