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四批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社联发〔2018〕34号)要求,即日起启动第四批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校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主要从事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开展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创作和社会科学普及理论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有健全的社会科学普及组织管理机构,拥有稳定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队伍;
(二)具有稳定而充足的经费来源,能保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用于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固定活动场所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平方米,每年开展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应在10次以上。
三、申报须知
(一)申报材料
1.《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2.依托建设单位和申报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3.拟用作基地的场地设施、设备等有关证明;
4.从业人员资质和学历证明;
5.近三年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情况材料等。
《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单独装订,其它证明材料用A4纸复印后单独装订成册。
(二)各二级学院依据申报条件,自行组织申报,申报材料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论证、修改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8年10月9日前报送至学校科技处201办公室,《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电子文档报送至指定邮箱:1013765549@qq.com。
四、评审和认定
市社科联负责组织专家开展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评审工作,评审方式为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被认定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单位或机构,由市社科联授予“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称号,并享有相应权利,承担普及社会科学的义务。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61638800
附件: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科技处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