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需针对其在校期间非在本校考取的等级考试成绩开展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的等级考试类别
重庆市普通话等级考试、重庆市书法等级考试。
二、 认定对象
2018届毕业生
三、 认定条件
此次等级考试成绩认定是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非在本校考取的与其毕业资格相关,且该成绩尚未录进学校正方教务系统的等级考试成绩。
四、 材料提交时间
2018年5月7日- 5月9日
五、 认定流程
需要成绩认定的同学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各院系等级考试负责人处登记成绩->各院系等级考试负责人按《等级考试成绩登记汇总表》的格式(见附件1)分别统计本院系需要认证的学生成绩名单,且收集对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院系等级考试负责人将《等级考试成绩登记汇总表》(含纸质和电子表)和按《汇总表》顺序整理齐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起交至南山校区行政楼109教学服务大厅考试中心进行认定和处理->教务处将认定完毕后的证书原件返回各院系等级考试负责人。
六、 特别说明
1.本次成绩认定只针对2018届毕业生,且只认定与其毕业相关的学习期间非在本校考取的等级考试成绩,其他非毕业生的该类考试成绩认定为每年下半年第十至十三周全校统一进行。
2.本学期成绩认定分2个时间段完成,5月 7日- 9日是各院系登记成绩及收集相关证明材料,5月9日是各院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等级成绩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务处109教学服务大厅考试中心。认定时间截止之后,教务处本学期将不再进行等级考试成绩认定。
3.成绩认定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认定结束后原件将统一返回给学生所在院系,复印件由教务处留存。如果等级证书原件丢失,学生必须提供参考考点的组织部门开具的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原件才能参与认定。
4.若有已经毕业的学生需要进行普通话、书法、计算机及英语等等级考试成绩认定的,也请与本次材料一起上交。
5.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61638061
附件1:《等级考试成绩登记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