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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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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大学生科研项目的通知
2021-04-28  



为了进一步激励我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激发大学生科学研究的兴趣,促进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根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我校非大四在校生均可参加申报,即我校2018级、2019级、2020级普通本科在校生。

二、申报安排

428-56 拟申报项目组准备申报材料

57-59 各学院收集汇总拟申报项目材料

510-512 各学院自主开展申报项目评审

513-514 各学院提交材料至教务处

517-520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集中评审

5月下旬 公布立项资助项目、签订资助合同书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只能负责一个项目,每个项目只限一名负责人且项目组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所承担的以往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二)学生科研实行指导教师制。每个学生科研项目组均应聘请一位或两位教师作为本项目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与经验、热心学生活动的教师担任。倡导教师吸收学生参与自己的科研项目,充分发挥教师对学生科研活动的指导作用。

(三)申报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两年,高年级学生申报的项目应在毕业前完成。

(四)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联合开展项目研究。

四、申报范围及资助额度

申报的项目类型分为:科学发明制作类(A类),学术研究、社会调查类(B类)两大类,每类分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两个等级,成果上报的形式分为科学发明制作类、学术研究类和社会调查报告三大类。

申报的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研究题目可以是针对某一学术领域、社会调查、社会热点问题的自拟题目,也可以是教师主持的各类研究课题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项目,鼓励学生独立提出研究题目、鼓励学生结合学术科技竞赛进行项目研究。

经费资助额度标准为:A类一般项目1000/项,重点项目1500/项;B类一般项目600/项,重点项目1000/项。项目若代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参加重庆市及以上竞赛获奖,根据学院相关管理办法予以指导教师和学生奖励。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需自行联系、确定指导教师并在其指导下完成《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的填写,填写完成后提交至所在学院负责人处。

(二)以学院为单位,学院负责人将申报纸质材料交南山校区办公楼208(教务处),电子材料报送至1176360430@qq.com。材料包括(纸质档、电子档各一份):项目申请书、大学生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2),不接受学生或指导教师单独申报。

(三)各二级学院申报总数量不超过15,每位学生限报一项,指导老师原则上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四)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时推荐。把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实践性的优秀项目遴选出来,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和筛选,择优推荐,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对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认真组织好今年的科研立项申报工作。

六、联系人及电话

陈老师 023-61638065


附件:

1.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书

2. 大学生科研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1428


附件【关于申报2021年大学生科研项目的通知.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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