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毕业成绩认定的相关要求,现针对2021届师范毕业生在校期间,非本校考取的等级考试成绩开展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考试项目
1.重庆市普通话等级考试
2.重庆市书法等级考试
二、认定对象
2021届师范毕业生
三、认定时间
10月14日-10月23日
四、认定流程
流程一:10月16日前,参加毕业成绩认定的学生须提交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至本学院等级考试负责人处,并做好信息登记。
流程二:10月22日前,学院等级考试负责人应完整填写《等级考试成绩登记汇总表》(见附件),并将学生的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汇总表》的顺序整理成册。
流程三:10月23日,学院等级考试负责人应将《汇总表》和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统一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南山校区办公楼211办公室)进行认定,《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176360430@qq.com。
流程四:毕业成绩认定结束后,教务处将学生证书原件返回学院,《汇总表》和证书复印件存档备查。
五、 成绩认定说明
(一)师范毕业生等级考试成绩认定,仅针对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或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政府部门组织颁发的普通话和书法等级证书,其他社会机构颁发的证书均不在此认定范围。
(二)如果等级证书原件丢失,学生必须提供参考考点的组织机构(部门)开具的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原件才能参与成绩认定。
(三)已毕业的学生若需要参与此次成绩认定,流程与在校生一致。
(四)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61638061。
附件:
1.2021届师范毕业生普通话等级考试成绩登记汇总表
2.2021届师范毕业生书法等级考试成绩登记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