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2020年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范围和时间安排》通知要求,本鉴定所将组织育婴员职业鉴定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考试时间及收费标准
育婴员,指在0-3岁婴幼儿家庭从事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料、护理和辅助早期成长的人员,职业编码为4-10-01-02。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鉴定等级分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考生可参照鉴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报考。
职业 名称 |
职业级别 |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 |
知识鉴定费(单科) |
操作技能鉴定费(单科) |
收费标准 (两科) |
育婴员 |
三级 |
45 |
240 |
285 |
四级 |
40 |
190 |
230 |
五级 |
35 |
140 |
175 |
考试时间:6月29日 考试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大道校区 |
二、报名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报名对象
年满16周岁(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受教育程度在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以上的有志于从事育婴员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 或相关专业 ③ 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三、报名方式
(一)预报名:需要报名的人员请于6月14日前,按照“附件1”格式预报相关信息至邮箱:929954162@qq.com。
(二)正式报名:请本人携带报名材料于6月15日-17日9:00-11:00,14:00-16:00到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大道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第四教学楼4410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到本鉴定所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报备入校。
(三)报名材料
1.自费类报考人员:社会人员和在校学生
(1)社会人员填写《重庆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三、四、五级)》(附件2),要求:纸质版一式三份,正确并完整填写所有填空项,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登记照,申报表上诚信承诺书“承诺人”处须本人签字确认。
(2)在校学生填写《重庆市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填表样式同社会人员一致。
(3)均须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4)均须提交本人近期二寸电子照片一张,要求必须用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大小为15-45KB,电子材料报名时发至邮箱:929954162@qq.com。
(5)若由培训机构统一报名,须提交报名汇总表。报名材料中所有的复印件必须清晰由机构加盖鲜章
2.补贴类报考人员:农村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必须符合(渝财规[2019]15号)文件要求的“五类人员”)
(1)均须填写提交《重庆市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均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份。
(3)均须提交本人近期二寸电子照片一张,要求必须用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大小为15-45KB,电子材料报名时发至邮箱:929954162@qq.com。
(4)农村就业劳动者须提交户籍证明(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增减页复印件)一式二份。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须提交城镇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证件编号、户籍性质及变更情况,失业证第七页必须有“失业登记”标记),一式二份。
(6)若由培训机构统一报名,须提交报名汇总表。报名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由机构统一加盖清晰鲜章。
四、鉴定方式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 90分钟,纸笔作答,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或笔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五、相关事宜
(一)鉴定结果在鉴定考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公布,若对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本鉴定所提出核查申请。
(二)鉴定后单科成绩有效期为1年,在有效期限内可向原实施鉴定考核机构申请未合格科目补考1次。
六、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丁老师 61638061。
附件1:预报名信息表
附件2:重庆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附件3: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附件4: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附件5: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名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附件6:重庆市进城务农工农村劳动者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
附件7:重庆市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重庆市第二师范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