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整体安排,为切实做好2019年12月学生毕业、授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申请获得毕业证书的对象
2019届与2018届结业生。
(二)申请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对象
2019届、2018届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
二、资格审核
(一)审核依据
各学院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对于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最长修读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获得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达到毕业要求,方可提出毕业申请。对于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经学生所在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统一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依据文件:
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
2.《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学生普通话、书法等级达标的规定》;
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
5.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毕业资格审核要点
1.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3~6年),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学业成绩优良,经审核达到毕业条件;
2.审核学生是否正处于留校察看处分期间;
3.体测是否达标;
4.审核学生是否修读规定学分的通识选修课,本科10个学分,专升本4个学分,专科4个学分。
(三)学位资格审核要点
1.审核学生是否在我校修业年限内;
2.审核学生是否符合毕业资格;
3.审核平均学分绩点是否符合要求;
4.审核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是否被取消学位授予资格及是否达到恢复授位条件;
5.审核师范生是否达到普通话、书法相关学习要求。
三、审核工作流程
审核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
时间点 |
工作要点 |
注意事项 |
11月18日-20日 |
组织论文重修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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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22日 |
统计本院学生获得毕业、授位资格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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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26日 |
学生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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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 |
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特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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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29日 |
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审议本院学位申请 |
会议纪要 |
12月2日-4日 |
学院对学生毕业、授位情况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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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 |
学院将拟授位学生名册和会议纪要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附件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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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前 |
各学院需打印毕业生成绩单,到教务处服务大厅加盖印章,用于学生装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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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学院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严格审核,根据通知附件1-5中的填表要求进行材料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unice-zhao@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南山校区办公楼109。
四、联系方式
幸老师(成绩审核) 电话:61638810;
陈老师(等级考试成绩审核)电话:61638061;
毋老师(处分审核) 电话:61638076;
赵老师(绩点审核) 电话:61638150;
地 址:南山校区办公楼109教学服务大厅。
附件:
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秋季学期清理责任报告书
2.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秋季学期拟毕业名单
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秋季学期拟授位名单
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学士学位申请报批表
5.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秋季学期申请恢复学位授予资格上报名单
教务处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