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部门首页  部门介绍  政策法规  招生工作  人才培养  实践教学  在线教学  党支部建设  全站搜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
2019-03-25  

各学院:

根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二师发〔2017〕261号),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学业警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在校本科学生

二、学业警示分类

学业警示分为警示、退学两个等级。

(一)出现下列情况者,给予警示:

已修课程累计取得的学分(经补考后)低于“累计修读学期数×12(学分)”者,给予1次学业警示。

(二)出现下列情况者,给予退学:

达到3次学业警示标准或累计已取得学分数低于累计已修读学分数60%等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者,或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者。

三、工作流程

1.请各学院下载查看《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业警示统计表》(见附件1),并告知相关学生其学业预警情况。待学生对处理结果确认后,各学院将结果经学院公示后报本院主要领导和教务处教学运行与质量保障科。

2.各学院于公示后一周内向被警示学生下达《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业警示通知书》(见附件2)。对于给予警示学生,所在学院领导、辅导员等应及时通过约谈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告诫教育,与家长联系沟通,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学习帮助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帮扶活动,建立学生学业警示和帮扶档案,时刻关注学生的进步,做好《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业警示谈话记录表》(见附件3)相关工作记录;对于给予退学学生,相关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应通过电话、邮件等途径,告知家长学校给予退学的通知,并做好退学相关手续。

四、相关要求

1.学生学业警示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实施,教务处、学生处负责组织并对各学院的学业警示落实情况和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2.学院于本周内完成相关学生的告知工作,并于4月4日12:00之前将学生确认后的《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业警示统计表》打印,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如学生存有异议,则学生打印成绩单到各学院进行核实。教学秘书可登录系统对学生的相关预警信息进行查询,具体操作流程:登录管理端-》学籍管理-》C学籍预警处理-》5预警结果处理-》选择学业预警-》输入学生学号-》点击查询。

3.学院公示期间,如因学生成绩存在问题,请学生填写成绩修改表经开课学院认定后交幸老师办理。

地  点:南山办公楼109

联系人:赵显静

电  话:61638150

附件:

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业警示统计表

2.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业警示通知书

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业警示谈话记录表

 

教务处

2019年3月25日

 

附件【附件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业警示谈话记录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业警示通知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业警示统计表.xls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