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合理有效利用现有教学资源,规范教室借用管理,确保正常教学活动有序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教室是学校的公共教学资源,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教室用途;不得假借教学活动或学生社团活动等名义申请教室;不得将借用教室转借(租)给校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二、借用教室开展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教室管理规定,不得利用教室开展任何与申请活动名称或内容不符的活动。
三、教室借用申请人员(本校教职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借用账号和密码,为申请事由负责。如出现实际活动与申请事由不符而引发各类问题,由教室使用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四、借用流程:借用教室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教务系统申请(教学活动类借用由各学院教学秘书或教师申请;学生活动类由学院辅导员申请),打印“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室借用通知单”,加盖单位公章交至相关教学楼管理员处(南山校区为四教一楼,学府校区为综合楼514)审核并登记留存(教室借用审核流程见附件教师操作手册)。管理人员于每个工作日16:00-17:00对网上借用的教室进行审核。
五、使用流程:教室借用人员在使用前查看教室的审核状态,确认借用状态为“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六、如有以下情况,教室借用申请不予审核:
1.借用教室的周次、节次不规范;
2.借用教室的教室功能区有错误;
3.教室借用理由填写不规范或者未填写;
4.借用教室与学校有重大考试或工作安排等有冲突的情况。
七、注意事项:
1.借用教室的单位在使用教室过程中严禁拆卸固定桌椅,严禁将活动桌椅搬出教室,严禁搬动讲台,严禁乱写乱画、乱钉乱挂,严禁吃带皮壳食品;务必保持设备完好及教室卫生。如损坏设施、设备或污损教室,将追究有关借用人及负责教师责任。
2.学校有重大考试等工作安排时,全校所有教室的使用按教务处的通知处理,已借出使用的教室也应服从安排,自行暂停或延后动。期末考试期间,教室作为考场,原则上不予借用。
3.活动结束后,主动清除各类临时张贴物,并还原桌椅等设施的摆放,请随手关闭设备、空调、电源、门窗等。
附件:教师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