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校行办[2012]185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学校教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投身教学工作,切实搞好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将严格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执行,见附件。
二、教务处仅接受各单位推荐的教学成果奖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各部门在推荐申报时,应重点考虑解决教学中突出问题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教学成果。往届已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近年来没有取得新的突破,本次不能再申报。
三、各二级学院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教师实际人数的5%(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为整数);各职能部门申报项目数为1项,如确实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突出成果,可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两名专家签署推荐意见后以“1+1”的方式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需加盖部门公章。
四、申报材料包括:《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成果总结》(5000字左右)和相关佐证材料。其中《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的填写以及申报材料的形式详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
五、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两份)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与质量保障科210,同时须提供《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和《成果总结》的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宦 莹,电话:61638064,邮箱:1296586851@qq.com
附件1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
附件2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3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