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2018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整体安排,为切实做好2018年6月学生毕业、授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申请获得毕业证书的对象
2014级本科学生、2015级三年制专科学生、2016级两年制专科学生、2012级和2013级没申请到毕业证的本科学生。
(二)申请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对象
2012、2013、2014级本科毕业生。
二、资格审核
(一)审核依据
各学院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对于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最长修读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获得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达到毕业要求,方可提出毕业申请。对于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上报。
主要依据文件:
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
2.《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学生普通话、书法等级达标的规定》;
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专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5.《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
6.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毕业资格审核要点
1.审核学生是否满足修读年限要求;
2.审核学生是否正处于留校察看处分期间;
3.审核学生是否达到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合格要求;
4.审核学生是否修读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内容且全部合格;
5. 审核学生是否修读规定学分的通识选修课,本科10个学分,专升本4个学分,专科4个学分。
6 .审核学生是否达到德、智、体、美综合素质毕业要求。
(三)学位资格审核要点
1.审核学生是否符合毕业资格;
2.审核学生是否达到平均学分绩点学位要求;
3.审核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是否被取消学位授予资格及是否达到恢复授位条件。
4. 审核师范生是否达到普通话相关学习要求;
5. 审核师范生是否达到书法相关学习要求。
三、审核工作流程
1.5月15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生考试所有成绩(包含毕业论文,社会实践);
2.5月16日至22日各学院统计各学生毕业资格,并核对数据,对有问题的数据于5月23日前与教务处反馈修改;
3.5月23日至5月29日各学院统计各学生授位资格,并核对数据,对有问题的数据于5月30日前与教务处反馈修改;
4.5月30日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特别学位;
5.5月31至6月1日各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召开2018年上半年学位委员会;
6.6月4日至6月6日各学院对学生毕业、授位情况进行公示;
7.6月7日各学院将最终结果报教务处(附件1-附件7);
8.6月20日前各学院需打印毕业生学籍成绩单(全程成绩单),以学院为单位分专业到教务处运行科加盖印章,用于学生装档。
请各学院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严格审核,根据通知附件1-7中的填表要求进行材料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ongyl@cque.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南山校区教学服务大厅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幸老师(成绩审核) 电话:61638810
庞老师(等级考试成绩审核)电话:61638061
黎老师(处分审核) 电话:61638073
宋老师(绩点审核) 电话:61638072
地 址:南山校区教学服务大厅
附件:
1.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8年春季学期预计毕业名单
2.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8年春季学期预计授位名单
3.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8年春季学期预计结业名单
4.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8年春季学期预计不授位名单
5.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学士学位申请报批表
6. 结业承诺书
7.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8年春季学期申请恢复学位授予资格上报名单
教务处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