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由于学校教学行政用房较为紧张,各学院在上一次办公及功能用户调整后(2015年8月),并未将当时的房间腾退给教务处(以前由教学资源中心负责),而是改做工作室等其他用途,加之自上一次调整以来,又有部分学院的办公场地进行了调整。因此,为更好地规范教学楼内房源的使用,进一步优化教学楼内房源的使用率,请各学院将本部门所使用的办公用房、功能用房(含工作室)的情况重新梳理后报送至教务处。
一、报送要求
1.各学院严格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关于清理、整改办公用房的通知》(校行办〔2015〕138号)的要求,确保各类专职座班人员(不含实习生)人均使用面积不超标;
2.各学院的办公区域原则上保留在原所在教学楼楼层;
3.非专职坐班人员不单独占用办公用房面积;
4.同一坐班人员只在一处设立办公室,同一学院不得分别在两校区设置办公室;
5.现有办公用房面积不足的不得借机扩张办公区域;
6. 功能用房仅限:会议室、教师休息室、资料室、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工作室;
7. 充分考虑将多个功能集中在同一房间进行安排,以提高场地的利用效率。
二、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应将所管理的所有办公用房、功能用房(含工作室)情况如实填报;
2.办公室坐班人员搭配由各教学单位自行把握;
3.所有办公用房、功能用房及服务用房均在各教学单位现有房源中进行调配;
4.坐班人员利用功能用房或服务用房进行办公的,不得另算办公用房面积;
5. 原来使用,但现在需退回的房间也需在表中注明;
6. 自行打印“工作室使用日志.docx”并装订成册,并做好填写记录,存档备查。
三、时间要求
各学院于2018年4月13日前将下表(有EXCEL电子版“办公用房及功能用房统计表.xlsx”)发送至教务处曹树国老师的邮箱(csg@cque.edu.cn)中。
学院 |
校区 |
房间号 |
面积 (m2) |
房间功能或工作室名称 |
坐班人员名单 |
备注(工作室需填写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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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