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120学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主、辅修及转专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校即将启动2018年春季学期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报名时间
3月12日---3月15日
三、报名流程
1.申请:学生登录教务系统,点击“辅修专业报名”, 报名成功后,下载申请表;
2.学生将申请表交辅修开设学院审核;
3.开课学院将辅修专业报名信息汇总后交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审核后公示;
5.缴费:核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按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一次性缴纳全部课程费用。学生中途因故终止辅修专业学习,应在当学期第18周办理退费申请,未修学分学费予以退还,已修学分学费不予退还。
四、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管理
(一)授位条件
1.学生在应届毕业审核时,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均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达到毕业条件;
2.主修专业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3.辅修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以上,完成辅修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且成绩合格。
(二)受理程序
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提出拟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名单,经相应学位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教务处复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辅修专业不能申请学位:
1.主修专业结业;
2.主修专业毕业但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3.辅修专业结业;
4.辅修专业未达到授位条件。
五、注意事项
1.主修专业在四年标准学制内达到毕业要求,未完成辅修专业课程学习但已获得培养方案中90%(含)以上学分,学生可申请在毕业离校后一年内续修所缺课程,成绩合格,学校补发辅修专业毕业证书。
2.学生在申请辅修专业前,请仔细阅读附件中相关内容,查看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全面了解拟申请专业的教学计划、辅修学分要求、开课形式、报名条件和遴选办法等。
3.每个学生限报一个辅修专业。
六、辅修专业一览表
辅修专业一览表 |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学位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 |
教育学 |
2 |
艺术教育 |
教育学 |
3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4 |
商务经济学 |
经济学 |
5 |
物流管理 |
管理学 |
6 |
旅游与服务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 |
7 |
美术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术学 |
8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工学 |
9 |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10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学 |
11 |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英语 |
文学 |
12 |
英语(师范) |
文学 |
13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14 |
学前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备注:政策咨询61638072;技术支持61638073。(工作日)
教务处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