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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关于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11-18  

各学院: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安排,学校将启动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评审工作。请项目负责人积极准备,做好结项准备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结项对象

(一)2018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市级、校级项目。

(二) 2017年度及之前立项且延期或暂缓的市级、国家级项目。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创新训练项目

1.结题成果要求

(1)公开发表论文。公开发表论文必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并注明项目资助的经费来源、指导教师等课题信息。省级、国家级项目公开发表论文要求:刊物有国内刊号,被中国知网等数据库收录。       

(2) 专利或成果应用。提供成果专利证明或成果推广应用的需开具相关应用证明。

2.结题报告内容:应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过程、财务执行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研究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收获,研究工作有哪些不足,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等。

(二)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供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虚拟企业运行报告,企业实践报告,创业报告等;财务执行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创业训练过程情况,创业训练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创业训练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创业训练成果等;

(三)创业实践项目

提供创业实践项目注册成立公司的相关发了财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注册代码等;创业实践项目的落地地点;固定办公室场所、上下游渠道合作商、战略合作伙伴等;项目所获风向投资意向等;项目市场盈利情况;注册资本,盈利能力,员工数量,业务范围,企业运营状况;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审核经费使用的合理性。

三、结题验收答辩要求

(一)校级项目由所在学院统一组织,市级以上(含市级)项目答辩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项目指导教师和团队成员应共同参与答辩工作,答辩现场向全校师生开放。

(二)项目组全体成员提前30分钟到达答辩地点,将汇报材料拷贝至公用计算机,做好答辩准备;

(三)项目组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PPT演示),学生汇报完毕后,项目组成员集体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四)学院在组织答辩评审时,承担的项目数量在3项(含3项)以内的,聘请的专家数不超过3位为宜,承担的项目数量在3项以上的,聘请的专家数以不超过5位为宜。评审现场,各位评审专家汇总意见,针对各小组学生项目,填写《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的对应内容并会签。

四、结题验收工作流程

校级项目:材料提交学院——学院审核——专家送审——学院答辩——最终材料提交教务处审核——发文

市级/国家级项目:学院材料汇总后统一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专家送审——全校答辩——发文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结项提交材料

 1.成果展示模板(只需提交电子版)。为图片格式,图片分辨率不低于72dpi,并插入word文档。

 2.创新训练项目需提交结项报告书(见附件1)、另附调研报告或学术论文和实践应用性成果材料等。应用性成果材料指在某一领域得到推广与应用的证明材料;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软件系统源代码、编译后代码和系统设计说明。

 3.创业项目需提交结项报告书(见附件1)、能够证明有运营过程的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交易过程、实物图、专利申请、投资意向书等)。

(二)材料提交方式

1.市级/国家级项目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于20191129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南山校区办公楼210);校级项目材料请于答辩结束后20191125前连同《答辩记录表》(见附件2)一并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

2.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签字盖章,所有电子版打包,以“学院+项目负责人名字”命名文件包,发送至邮箱:huanying@cque.edu.cn

(三)延期或撤项项目

延期项目请填写项目调整申请单(见附件3),并按要求填写项目中期报告书(见附件6);撤项项目请填写撤项申请表(见附件4),签字盖章后于20191129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已经报销一半经费的撤项项目需返还经费,撤项项目将影响本学院下一年度立项申报数量。

六、答辩时间安排

市级/国家级项目答辩时间拟定于201912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校级项目答辩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请尽量在市级/国家级项目答辩时间以前结束。

结题验收等级标准

优秀:参照项目申请表,项目研究进展顺利,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的80%以上,取得一定成果,指导教师认真指导,经费支出合理,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有显著提升。

合格:参照项目申请表,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的60%以上,指导教师积极指导,经费支出合理,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有一定提升。

不合格:参照项目申请表,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不足60%

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项目,其项目组成员2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及以上级别项目。

联系人:宦莹;联系电话:61638064;邮箱:huanying@cque.edu.cn

 

附件: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

2.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答辩记录表

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调整申请单

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撤项申请表

5.校行办[2013]98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6.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教务处     

20191118

附件【附件5 校行办[2013]98号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已下载
附件【参考: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创项目结题验收评价指标.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调整申请单.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撤项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答辩记录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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