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关于2018年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调动在校大学生开展科研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学生的问题意识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校行办〔2012〕24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组织了2018年度校级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工作。
本次全校共申报130项大学生科研项目。经所在学院初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复评,共评选出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65项。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31日前至教务处教学运行与质量保障科(南山校区210)签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资助合同书》,按照合同书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开展项目研究,合理使用经费,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1. 2018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
2.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资助合同书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2018年5月28日
附件2: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8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
资助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经费: (教务处填写)
预期研究成果:一般学术期刊 (篇)、其他 、研究报告1份(字数不少于6000字)
为了确保顺利实施和完成学院下达的科研任务,根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校行办〔2012〕242号)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按规定核拨经费。乙方严格按照项目研究的目标和任务,并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项目经费预算,杜绝随意性。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经费开支范围报销科研经费。原则上项目结题后给付科研经费,每年统一给付一次。二是甲方每年进行项目执行情况调查,及时解决乙方科研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在乙方提出项目结题申请后,甲方按照合同要求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三、乙方必须按如下要求结题:重点项目结题时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形成一份研究报告;一般项目结题时至少形成一份研究报告。其中,重点项目主持人至少以第二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四、原则上科研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两年,高年级学生申报的项目应在毕业前完成。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存一份,乙方存一份。
合同有效期: 2018年 月 日 至 2020 年 月 日
甲 方:
委托单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签章)
乙 方:
项目负责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