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学校拟于近期开展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工作主要针对2017年立项建设的市级/校级教改项目以及2017年以前立项延期未结的项目。
二、材料报送方式
教学单位结题材料由所在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非教学单位结题材料由项目负责人单独报送。
三、项目验收程序
(一)市级教改项目
1. 请将需提交的纸质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
1)封面
2)目录
3)立项文件(复印件)
4)项目申报书(原件)
5)项目任务书(盖有市教委公章的原件)
6)中期报告
7)项目研究报告及成果附件
8)结题验收表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其中立项文件、申报书、任务书、中期报告的原件均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210办公室领取。
2. 市级重大、重点项目的结题验收采取会议答辩方式进行,原则上应由项目主持人进行陈述和答辩。对初次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可暂缓结题,待项目组根据专家组的结题评审意见补充相应成果、完善相应材料后,再次申请结题验收。对研究时限已满、但仍未能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向市教委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经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市教委备案。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由市教委颁发统一印制的《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证书》
(二)校级教改项目
1. 请将需提交的纸质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
1)封面
2)目录
3)立项文件(复印件,可在OA下载)
4)项目申报书(原件)
5)项目任务书(原件)
6)中期报告
7)项目研究报告及成果附件
8)结题验收表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其中立项文件、申报书、任务书和中期报告的原件均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210办公室领取。
2. 校级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以预期成果是否得以完成以及成果在教学实践中运用情况作为结题验收标准。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经专家评审验收,结论分为三种情况:通过、暂缓、未通过。暂缓结题的项目,可根据评审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补充相应成果、完善相应材料后,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视为通过结题验收。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可继续项目研究与实践工作,并在下一年进行结题验收。校级项目只需提交以上书面结题材料即可,不再组织现场答辩。
四、相关说明
(一)项目成员调整
各教改项目在结题前不能再进行人员的调整更换,除因工作变动等理由外,必须保持结题材料与立项文件上的人员构成一致。
(二)关于延期和暂缓结题
原则上研究周期已满两年的项目应按时结题,如果因为个人特殊原因(如出国进修或外地学习培训等)造成时间上的冲突无法如期结题,可在结题工作开展前一个月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教务处审批,经核实情况属实,可予以延期一年结题。
(三)市级项目不再重复参与校级结项
已是市级结题项目不再参与校级项目结题,市级项目结项即视为对应校级项目结项。
五、时间安排
(一)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教改项目联系人于6月17日(周一)17点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210办公室,电子档材料发送至huanying@cque.edu.cn。
(二)评审验收时间
项目验收评审拟定于6月下旬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宦莹 联系电话:61638064
附件1 2017年立项教改项目名单一览表
附件2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 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