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落实“四新”建设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见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依据重庆市教委工作部署,学校开展2024年拟新增设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要求
(一)新设置专业依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鼓励设置新工科、新文科、新师范专业,特别是对接重庆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大数据智能化类的相关新专业。详细专业代码信息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
(二)新增设专业应符合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差异化发展战略,有助于优化学科专业布局,体现学校“服务0-12岁儿童成长”办学特色。
(三)深入所涉行业(企业)调研相关专业需求情况、人才规格、岗位能力要求,设计专业建设方案,并经行业(企业)充分论证,确保专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适应区域产业结构调整。
(四)集中学科优势,相近相关学科可以组建优质师资团队跨学科联合申报新专业。
(五)全市专业设置总数超过10个布点的专业及近两年就业率较低的专业不建议申报。
二、专业设置基本程序
(一)各院系要根据专业设置原则和申报要求,组织专人对拟增设专业进行区域经济需求调查,对拟增专业的办学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并按要求提交新增专业申报表、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学校拟于7月3日组织专家对各申报专业进行评议,确定学校拟增设的新专业。
(三)学校将拟增设的新专业的相关材料上传至教务处网站,公示期为一周。
(四)校内公示期满后,学校将公示期间所提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及专业设置申请材料上传至教育部新专业申报网站提交市教委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五)平台公示期满后,学校将公示期间所提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及专业设置申请材料再次上报重庆市教委。
(六)市教委对我校提供的专业备案材料、公示期间所提意见、我校研究处理情况等进行审核,将相关材料审批后报教育部备案。
(七)教育部公布备案结果。
另外,申报设置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目录外专业的,按以上申报有关程序和要求报送材料至重庆市教委,经重庆市教委报送至教育部后,由教育部公布审批结果。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校内填报
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5,其中,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用“备案专业适用”表,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目录外专业用“审批专业适用”表),并于6月30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材料送至教学研究与建设科(南山校区办公楼210室),电子材料以“学院名+拟增设专业”为主题发送至邮箱huafang@cque.edu.cn。逾期者视为放弃申报。
(二)系统填报
申报学院根据申请表内容准备系统填报材料(见附件6)并安排专人与教学研究与建设科对接,于2023年7月12日前完成系统数据填报。
联系人:庞首颜 联系电话:61638064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3.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含审批专业)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含审批专业)
6.系统填报准备材料
教务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