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专业负责人在专业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学校本科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提升,根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遴选及管理办法》(重二师发〔2018〕16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本科专业负责人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二级学院在编在职人员
二、遴选条件
符合《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遴选及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业绩条件。
三、遴选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个人申请(6月1日前):申请人填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学院初审(6月6日前):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人选(每专业推荐1人),并将拟推荐名单在二级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报人事处人才队伍建设科。
(三)人事处审核(6月13日前):人事处审核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并将评定结果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四)学校聘任(6月22日前):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研究决定,正式聘任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
人事处、教务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