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18年秋季学期共计8名学生提出毕业、授位申请和恢复学士学位申请资格的特别申请,其中,申请毕业、授位3人;申请授位4人;提出恢复学士学位申请资格的特别申请1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位委员会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分学位委员会根据学校《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和2012级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文件要求对2018年秋季学期提出毕业、授位申请的8名在籍本科毕业生进行审核。经审核,提出申请毕业、授位3人符合毕业、授位条件;申请授位4人符合授位条件;接受1位学生恢复学士学位申请资格的特别申请,现拟报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于2018年12月3日-5日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致电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如有异议,请出具本人签名的书面反映材料。联系人:许婷,联系电话:023-62658190,地址:学府校区第三教学楼3401。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8年12月毕业公示暨上报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教学院长:
序号
学号
姓名
年级
专业
备注
1
1410703251
周经柏
2014级
物流管理(电子商务)
2
1410703163
王园浩
3
1410704208
冯 练
物流管理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8年12月学士学位授予公示暨上报名
序 号
学 号
姓 名
年 级
专 业
学 位
备 注
1410703173
李 畅
管理学
1410703131
程佳丽
4
1410704368
李 忻
5
1410704261
张 超
6
7
该生平均学分绩点为1.97,依照“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不含本数”的原则,认定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申请恢复学位授予资格公示暨上报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取消学位原因
申请恢复原因
申报条款
1410703156
刘美英
2014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违纪受处分(校行办〔2015〕4号)
2018年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选拔赛获得市级优秀奖
授予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备注1:根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第四条规定:“在校学习期间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限定的对象,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且未再受任何处分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学校批准,在最长修业年限(6年)内可恢复学士学位申请资格的特别申请:
(一)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毕业生”者;或综合奖学金一等奖者;
(二)平均学分绩点≥3.5者;
(三)校学位委员会认定的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等赛事的相关获奖者;
(四)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本领域权威期刊及重要期刊、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
(五)在参与取得优异成绩的市级及以上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和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做出重要贡献,经本校本专业两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者;
(六)毕业后获得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或者对学校和社会有突出贡献的;
备注2:学生必须达到毕业条件后才能填报此表,如有误报、错报、漏报、虚假报送等,由学院相关工作人员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备注3:提交证书原件时,请同时提交相应复印件2份。
备注4:内容超过1页需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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