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2019年下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含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两年内可申请。获得毕业证书超过两年或未取得毕业证的不能申请。
2.本科在读期间或毕业后通过重庆市学位办组织的成教(含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且有效期在三年内。
3.本科学习时间不低于2年,不超过6年。自考生以通过本科阶段第一门课程时间至毕业证日期计算。
4.专业规定的课程全部完成或考试合格。成教学生理论基础课、公共课、专业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自考学生达到65分。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优良或80分以上。成教学生本科课程补考不超过3门。
5.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上四项条件,缺一不可。
二、申请时间:
2019年10月8日-10月31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办理,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请务必在申请期间办理,过时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及程序:
1.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1份(附件一)。
(2)“成绩登记表”1份(附件二或附件三)。
(3)重庆市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查询: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成人学士外语考试进行查询并打印。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照片规格参照附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2.申请程序:
(1)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好),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2)到继续教育学院成教自考办(学府校区综合楼613)对申请表和成绩表进行审核盖章;联系电话:023-86380495。
3.材料不齐、表格格式不符、未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者不予受理。
四、学位证书领取及其他规定:
1.领取时间:2019年1月07日-1月10日。
2.可本人或他人代为领取。代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者委托书、身份证。
3.根据教育部规定,学位证书遗失后不补发,只开具纸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