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4日下午,机关一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分别从以案说“纪、法、德、责”,以案改“治理、监管、制度、作风”的角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副校长温万光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会议。总支副书记严国华主持会议。

李家智、何森林、李金梅、陈立立四位同志分别从“纪、法、德、责”四个方面,深入剖析案件的成因与恶劣影响,从纪律管理、责任意识、监督约束和道德准则等不同角度阐述了党组织、党员的不为、可为和必为,使参会人员深受启发。

总支副书记严国华提到,本次警示教育活动案例鲜活,教训极其惨痛。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教育、监督、管理职责;每名党员要进一步明确身份,履行好党员责任义务,增强法律法纪观念。

总支书记余业君总结强调,四位同志从四个角度对案例进行了深度剖析,所提建议深刻、合理。建议广大党员同志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每名党员必须时时处处牢记身份、责任,带头防微杜渐,遵纪守法,日积月累提升境界与修养。二是举一反三,深刻反省。两个案例都出现在大家身边,所有同志都应当进行深刻自省,加深认识。三是以案促改,筑牢防线。要通过四说,切实开展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余业君最后强调,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要广大教职工以此为戒,提升认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应该认识并做到:党组织使命不变,党员身份责任不变,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