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竞争性比选邀请书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南山校区学生宿舍三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进行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比选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300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或重庆第二师范学院(https://www.cque.edu.cn/)上下载本项目比选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比选通知书期限:

1.比选通知书提供期限: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5日17:00前。

2.报名方式:在比选通知书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在网上下载比选通知书,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缴纳比选通知书工本费,并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707588207@qq.com,否则不予受理。

3.比选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南山校区产教融合大楼246室。

(进校报备:关注平安二师公众号-输入访客-填写个人信息-提交资产处张孝丽审核)

(六)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3月18日北京时间14:00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北京时间14:30

(八)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在比选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及缴纳比选通知书工本费;

2、按时递交了比选保证金;

3、按时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五、保证金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一、比选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的所有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本项目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1份递交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或重庆第二师范学院(https://www.cque.edu.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3883264919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7886687 1568329799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上峰上座15楼

第二篇比选目技术(质量)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南山校区学生宿舍三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2、项目地点: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南山校区内。

3、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9879.75㎡,总建筑面积11991.63㎡,建设内容包含2栋3F宿舍楼、室外管网、周边景观环境工程等,项目建筑高度11.25m,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5000.0万元。。

4、比选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用地红线内道路、红线内建筑的管网综合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含二次结构)、供配电专业设计、强弱电系统设计、给排水系统设计、暖通系统设计、消防系统设计、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设计、外立面施工图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建筑智能化和信息化设计、边坡设计(含高边坡、一般边坡、挡墙)、深基坑挡护、地基处理、室外环境景观设计(含边坡和深坑防护治理、绿化、室外道路及附属工程)、综合管网、门窗(含百叶、栏杆、玻璃天棚)、BIM设计等专业初步设计,以及该项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所需全部设计内容、后期服务和概算编制。并对二次设计进行整体把关及与各专业的综合协调控制。

、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由中标方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发改委取得概算审批和对接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取得方案调整和初设批复,负责相关的沟通、协调、专家论证等相关费用。

三、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

详见附件:设计任务书

第三篇 比选项目服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二)服务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费用不作调整。

固定总价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

三、人员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必须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建筑专业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注册。

投标人须在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注册证(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执业单位的,注册执业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期限须包含2023年8月至2024年 1月)。

(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①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

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建筑相关专业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注册。

②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

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结构相关专业职称,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注册。

③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

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给排水相关专业职称,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已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注册。

④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

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电气相关专业职称,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并已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注册。

⑤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

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暖通相关专业职称,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并已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注册。

⑥造价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

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造价相关专业职称,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注册。

⑦景观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

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园林景观相关专业职称。

⑧装饰装修专业设计负责人1 人:

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相关专业职称。

⑨BIM专业设计负责人1 人:

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相关专业职称。

投标人须在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拟派各专业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注册证(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执业单位的,注册执业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期限须包含2023年8月至2024年 1月)。

四: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教育建筑设计业绩。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外国设计企业投标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含中文译本)。

注:(1)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设计成果文件为准。

(2)已取消施工图审查的地区,若业绩完成时间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实施之后的,应提供业绩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证明设计合格的业主证明,设计业绩的时间以业主证明中显示的设计合格时间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20%,提交初步设计和概算成果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70%;初步设计和概算成果通过审批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六、履约担保

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金额的10% 。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

(4)履约担保的期限:整个服务期直至初步设计和概算成果通过审批。

(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初步设计和概算成果通过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七、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八、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比选采购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