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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五结合”推动辅导员职级制改革落地见效

作者: 来源: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日期:2020/07/06 11:35:12 阅读: 属于:高教信息

重庆三峡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五结合”推动辅导员职级制改革落地见效,不断提升辅导员的地位待遇和职业获得感。

一是把辅导员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结合起来,找准测算平衡点。成立专项课题组,对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干部人事制度、事业单位编制改革、绩效工资改革、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改革等方面的规定要求,对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发展通道、成长进步阶梯等进行系统研究和顶层设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精神,本着“先配齐,再配强”的思路,按照师生比1:200配齐辅导员。学校出台《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就辅导员的职责和要求、配备和选聘、培养与发展、转入与转出、考核和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把学校队伍建设需要和辅导员个人发展诉求结合起来,找准利益联结点。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队伍建设有关问题。出台《教职工校内调动及转岗管理办法(试行)》,辅导员的发展方向采取组织意见与本人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出台《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鼓励辅导员组建团队,整合力量,联合攻关,凝练特色,挂牌成立2个辅导员工作室,引领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通过辅导员论坛、辅导员沙龙、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辅导员培训等活动,全面提升素质能力。近年来,涌现出重庆市辅导员年度人物1名、重庆市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获得者1名、重庆市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3名、重庆市优秀辅导员10名。

三是把提高辅导员地位待遇和提升工作质量结合起来,找准激励支撑点。学校健全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工作者等校级荣誉体系,每年进行评比表彰。出台《关于辅导员职级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的辅导员实行校内职级制。根据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设立五个等级的辅导员岗位,给予相应岗位补贴。辅导员专技岗和管理岗根据学校岗位管理有关规定接受考核。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方式对聘任到相应职级的辅导员实行考核。

四是把辅导员工作年限和工作实绩结合起来,找准特色闪光点。贯彻按劳分配和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让实干者得实惠,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让能干事者有舞台。辅导员获得市级、国家级荣誉,在市级、国家级大赛获等次奖以上或所带学生获全国集体性表彰,在符合聘任条件的前提下,可越一级申报晋级。辅导员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坚持工作实绩、科研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任兼职辅导员的,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晋升行政职务时,充分考虑其担任辅导员的经历和业绩,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五是把利益调整与保持稳定结合起来,找准矛盾风险点。学校成立辅导员职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纪律,做好辅导员职级岗位补贴发放工作,在岗享受,离岗取消,做到一个不多,一个不少,一个不错,一个不漏。通过辅导员大会、个别交流、谈心谈话等途径,倾听辅导员利益诉求,化解辅导员思想矛盾,及时调整各种利益关系,平衡利益冲突,实现稳定发展。实施辅导员“六个一”工作规范:即每周召开1次周前会,每周召开1次学生干部会议,每周至少1次深入早晚自习、学生课堂或学生寝室,每月召开1次主题班会,每学期与所带学生交流每人不少于1次,每学年与所带学生家长每人联系不少于1次,服务学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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