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了解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促进校风学风建设。经研究,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教师评价授课班级学习风气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本学期全校承担了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二、评价对象
教师授课班级。
三、评价时间
2018年6月21日16:00起至2018年7月4日16:00止。
四、评价方式
网上评价。
五、评价依据
任课教师根据本学期任课情况,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师评价授课班级学风表(试行版)》(附件1)中评教指标进行评价。
六、工作要求
教师评价授课班级学习风气对于促进学风建设、加强教学管理、完善质量监控、提升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按时按要求,对授课班级的学习风气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
1.具体操作流程
方法一:教师登陆183.230.3.6 → 输入用户名(即工号)和密码 → 点击“教学质量评价” → 点击“教师评学” → 进入评价界面,待所有内容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方可点击“提交”。
方法二:教师登陆“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门户网:i.cque.edu.cn → 点击“数字校园” → 输入用户名(即工号)和密码 → 点击左方“教务系统” → 点击“教学质量评价” → 点击“教师评学” → 进入评价界面,待所有内容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方可点击“提交”。(注:提交后无法再次更改评学内容)
2.各学院组织教师参与评学的情况将纳入到对学院年度工作考核的范围。
3.评学结果将运用于班级推优评先等工作的依据。
4.评学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各学院专人负责汇总后联系教育质量评价处廖颖,联系电话61638722。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师评价授课班级学风表(试行版)》
附件2:教师评价授课班级学习风气工作登陆密码问题答疑
附件3:2018年春季学期教务系统中选课课号与对应班级对照表
教育质量评价处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