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重二师发〔2018〕160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重二师发〔2018〕67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对二级学院2018年春季学期督导相关事项开展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二级学院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
2.系(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
3.学生使用教材情况。
4.课程实施相关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安排详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时间安排:请各学院于6月19日(星期三)上午11:30前将二级学院申请检查时间、地点及联络员名单(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254279007@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确认后上报至质评处廖颖老师(办公楼512室)处,联系电话61638722。
2.材料准备:学院依据附件1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并分类归档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1:学校督导组检查内容安排
附件2:二级学院周课时分布表
附件3:二级学院申请检查时间、地点及联络员名单
附件4:重二师发〔2018〕67号 关于印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的通知
附件5:重二师发〔2018〕160号 关于印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教育质量评价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