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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级学院督导相关事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日期:2018/06/08 15:27:39 阅读: 属于:质量动态

各学院:

依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重二师发〔2018160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重二师发〔201867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对二级学院2018年春季学期督导相关事项开展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二级学院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

2.系(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

3.学生使用教材情况。

4.课程实施相关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安排详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时间安排:请各学院于619日(星期三)上午1130前将二级学院申请检查时间、地点及联络员名单(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254279007@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确认后上报至质评处廖颖老师(办公楼512室)处,联系电话61638722

2.材料准备:学院依据附件1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并分类归档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1:学校督导组检查内容安排

附件2:二级学院周课时分布表

附件3:二级学院申请检查时间、地点及联络员名单

附件4:重二师发〔201867号 关于印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的通知

附件5:重二师发〔2018160号 关于印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教育质量评价处

                                         20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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