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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日期:2017/12/28 09:16:49 阅读: 属于:质量动态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管理、促进学生学风建设,实现对学生班风学风、教师教学质量的多方监测,现定于本学期试行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评人员:全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2. 评价对象:教师授课班级。

3. 评价时间:2017122814:00起至201811014:00止。

4. 评价方式:网上评学。

5. 评价依据:各学院教师根据本学期任课情况,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师评学表(试行版)》(附件1)中评教指标进行评学。

6. 工作要求:

教师评学是对学校学风建设、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一项具有重要价值的信息收集工作,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按时完成评学任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授课班级进行评价。

7. 具体操作流程:

教师登陆“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门户网:i.cque.edu.cn  点击“数字校园” 输入用户名(即工号)和密码 点击左方“教务系统” 点击“教学质量评价” 点击“教师评学” 进入评价界面,待所有内容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方可点击“提交”。(注:提交后无法再次更改评学内容

8. 此次评学系统为试运行阶段,或存在待改进之处,若有疑问请各学院专人负责汇总后联系教育质量评价处廖颖,联系电话61638722

特此通知

 

教育质量评价处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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