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管理、促进学生学风建设,实现对学生班风学风、教师教学质量的多方监测,现定于本学期试行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评人员:全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2. 评价对象:教师授课班级。
3. 评价时间:2017年12月28日14:00起至2018年1月10日14:00止。
4. 评价方式:网上评学。
5. 评价依据:各学院教师根据本学期任课情况,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师评学表(试行版)》(附件1)中评教指标进行评学。
6. 工作要求:
教师评学是对学校学风建设、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一项具有重要价值的信息收集工作,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按时完成评学任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授课班级进行评价。
7. 具体操作流程:
教师登陆“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门户网:i.cque.edu.cn →点击“数字校园” →输入用户名(即工号)和密码 →点击左方“教务系统” →点击“教学质量评价” →点击“教师评学” →进入评价界面,待所有内容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方可点击“提交”。(注:提交后无法再次更改评学内容)
8. 此次评学系统为试运行阶段,或存在待改进之处,若有疑问请各学院专人负责汇总后联系教育质量评价处廖颖,联系电话61638722。
特此通知
教育质量评价处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