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通知
当前位置: 原首页2023>>工会通知>>正文
关于开展二级教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2020-07-13 11:0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会和教代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年内前完成我校届满5年的二级教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换届选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中国工会十七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内容,促进分工会和二级教代会加强自身建设,使全校教职工普遍受到一次工会、教代会基本知识教育,增强工会组织和二级教代会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团结广大教职工,在我校的教学、科研、学校民主建设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实现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和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各分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应在各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筹备工作由教代会执委会负责。

二级教代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各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成立二级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筹备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党、政、工负责人及单位党、政办公室等有关人员组成,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

三、选举程序及要求

各单位二级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要根据单位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单位领导建议的基础上,拟定大会中心议题、会议日程、议程,报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做好大会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组织征集教职工合理化建议;做好二级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选举代表时应注意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一线的合理比例,选举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和服务意识的教师作为教代会代表。其余有关事项参照《中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四、二级教代会执委会委员任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养好。

2.积极参加各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改革,并有较高的理论政策、业务水平,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全局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3.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素质高,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热心并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能较好的组织和带领全体教职工履行教代会职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4.在职期间能够任满一届。

五、具体时间安排

换届选举之前,各部门工会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后,由各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委员人选报送校工会和教代会执委会审查、批复。20201130日分工会、二级教代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将选举结果和工会委员分工情况报校工会审批。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代会执委会

                         2020713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