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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先进职工小家创建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5-11 22:49  

 

各部门工会:

根据《重庆市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职工之家建设的意见》(渝工发〔201472号)文件精神,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在教科文卫体系统深入开展筑造“六有”家园、深化“五家”建设、落实“四化”要求为主要内容的职工之家(小家)创建活动,为做好我校先进职工小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会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工会

二、相关程序

(一)申报

根据渝教科文卫体工【201731号《关于开展重庆教科文卫体工会先进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填写《重庆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先进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531,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申报名额。

(二)创建

    1、各申报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有建家工作规划、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2、各申报部门工会要在筑造“六有”家园、深化“五家”建设、落实“四化”方面做出成效,有建家、评家、管家的一系列务实管用的工作制度,并建立规范的建家活动档案资料。

    (三)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先进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按照“六有五家四化”要求开展建家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会工作亮点、会员评家及满意度测评情况、否决事项情况说明等内容。

(三)创建职工小家规划(内容含: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创建职工小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任务分解、责任区分、时间要求、保障措施等)。

(四)评审推荐

校工会主席会根据各部门工会申报情况,择优向市教科文卫体工会推荐。

三、激励机制

为支持各部门工会开展建家工作,校工会主席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积极申报的部门工会每个单位5000元的经费支持,用于各部门工会购置小家建设必要的设施设备。对于向上级工会推荐的部门工会再给予5000元的经费支持。

希望各部门工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申报,把申报的过程作为宣传建家、学习先进、交流经验的过程。

联系人:吴晓珍

电子邮箱:378848596@qq.com

 

附件一:渝教科文卫体工【201731号《关于开展重庆教科文卫体工会先进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创建活动的通知》

附件二:《重庆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先进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

附件三:《重庆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先进职工小家考核标准》

 

 

 

 

                                 校工会

                             2017511

重庆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电子公文

 

渝教科文卫体工〔201731























 

 


关于开展重庆市教科文卫体工会

先进职工之家(小家)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中央、市委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把着力增强“三性”,着力去除“四化”,着力做强基层,着力改革创新贯穿工会工作的始终,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根据《重庆市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职工之家建设的意见》(渝工发〔201472号)文件精神,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在教科文卫体系统深入开展筑造“六有”家园、深化“五家”建设、落实“四化”要求为主要内容的职工之家(小家)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创建重庆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先进职工之家(小家)对象是工会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事业单位工会(分工会、工会小组)。

二、创建内容

(一)考核依据。按照《重庆市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职工之家建设的意见》(渝工发〔201472号)、《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渝工发〔201541号)和重庆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渝工发〔201569号)中有关“建设模范职工之家考核标准”和“建设模范职工小家考核标准”为基本条件,重点考察验收基层工会开展筑造“六有”家园、深化“五家”建设、落实“四化”要求等方面的情况。

(二)工作特色。各级工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发挥行业优势、体现工作特色,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各项工会工作和工会活动。

(三)否决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层工会,不得申报重庆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先进职工之家。

1、工会组织机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不健全,不按时换届的;

2、未签订或不履行劳动合同,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不足额缴纳职工保险费用,未落实《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的;

3、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厂(校)务公开,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未签订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

4、未按照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会员评家工作,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满意度(以测评原始票为据)未达到85%的;

5、职工(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未达到90%的;

6、近三年内发生职工群体事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有其他不宜评选原因的。

(四)评选名额。在各基层工会向上申报推荐的单位中,择优评选其中30%授予系统先进职工之家(小家)称号。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创建活动是各基层工会在巩固创建各单位评选命名的优秀(先进)职工之家(小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创建活动,效果明显,然后采取边推荐申报、边审查、边验收,最后统一评选命名的方式进行。

(一)推荐申报阶段(201746月)。各基层单位工会作在对所属工会(分工会、工会小组)进行优中选优的基础上,审查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确定申报名单,并在申报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送市教科文卫体工会会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630。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申报名额。对申报材料内容不全,存在否决条件的基层工会,不得纳入验收范围;对经查实存在瞒报、不报、乱报等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评选资格。

(二)检查验收阶段(201769月)。申报材料经各基层工会与市教科文卫体工会会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由市教科文卫体工会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原则上按照查阅近年来的档案材料和实地查看硬件设施,听取工会主席汇报、党政主要领导评价、推荐单位意见,验收组合议并发表验收总结意见等程序进行。

(三)完善表彰阶段(20171012月)。检查验收结束后,验收合格的申报单位将填写完整的《重庆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先进职工之家(小家)申报登记表》,于2017121日前报送市教科文卫体工会,经研究审定后进行命名。

四、申报材料

(一)《2017年度创建职工之家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按照“六有五家四化”要求开展建家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会工作亮点、会员评家及满意度测评情况、否决事项情况说明等内容。

(三)创建职工之家规划(内容含: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创建职工之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任务分解、责任区分、时间要求、保障措施等)。

五、结果运用

申报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的各级工会原则上是荣获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先进职工之家(小家)称号两年以上,并坚持开展创建活动,巩固深化创建成果,方可向上级工会申报创建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小家)。

六、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各基层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先进职工之家(小家)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和职工群众的意见,把申报和验收的过程作为宣传建家、学习先进、交流经验、提高质量的过程,保证申报单位事迹的真实性、示范性和典型性。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推荐申报,坚持做到三不,即:条件不符合的不推荐、推荐不民主的不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通过。重点落实会员评家工作有关要求,搞好职工满意度测评,认真落实职工群众在建家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靠职工群众共同建设美好家园,让职工群众共享建家成果。

(三)完善资料,建立档案。要注重收集、整理、保存在职工之家建设过程中开展工作和组织活动的文字、图片等资料,按照《重庆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建档工作的通知》(渝工组〔200828号)文件要求,建立分类科学、内容齐全、管理规范的建家活动工作档案。

(四)加强联系,注重规范。在创建活动的推荐申报、检查验收和评选命名的过程中,要加强相互沟通和联系,尽可能把情况搞清楚、弄准确,防止评选命名工作失察失误,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同时,要格外注重工作规范,尤其是申报材料和有关表册,一律做到填写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印章鲜明。

人:王 

联系电话:63850305

电子邮箱:cqjkwwtg@126.com

 

 

 

 

 

 

 

 

 

 

重庆市教科文卫体工会系统先进职工小家

申报登记表

 

 

 

 

 

单位名称:                      

 

 

 

 

 

 

 

 

 

 

填表日期      

 

分工会

(工会小组)

 

 

 

 

 

 

 

 

单  位

名  称

 

 

 

 

 

工会小组长姓  

 

 

 

 

 

 

会 员

人 数

 

何时获何种荣誉称号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400字以内)

 

 

 

 

 

 

 

 

 

 

 

 

 

 

 

 

 

 

 

 

基 层

工 会

意 见

 

 

 

 

 

 

 

 

单 位

行 政

意 见

 

 

 

 

 

 

                                 

                                  

重庆市 教科文卫体工会意见

 

 

 

 

 

                                 

                                  






 

 

附件3

重庆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先进职工小家

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单项分

自查分

评定分

 

 

1.分工会(工会小组)组织健全。

5

 

 

2.按民主程序选举分工会负责人或工会小组长。

5

 

 

3. 积极发展工会会员。

5

 

 

4. 有固定的职工活动阵地,有工会标识,有工会宣传栏。

5

 

 

5. 工会工作规范,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党政支持工会工作。

5

 

 

6. 工作制度健全,工作分工明确。

5

 

 

7.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良好的工作纪律、踏实认真的工作态度完成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任务。

7

 

 

8.积极开展和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种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群众经济技术活动,工作成效明显。

6

 

 

9.引导职工关心本企业生产经营和本单位发展大局,培养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努力钻研业务,立足本职岗位,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

6

 

 

 

 

10.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激发职工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正能量。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

7

 

 

11. 因地制宜地建设好职工小家活动阵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职工欢迎的工会活动,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7

 

 

12. 建立健全分公司、班组、科室、处等本级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管理会议,切实履行基层民主管理的职责。

7

 

 

13. 实行本级公开制度,涉及生产计划、工作时间、奖金分配、评先评优、规章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以图表或文字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7

 

 

14. 关心职工思想状况、困难情况和利益诉求,积极向上级客观反映职工呼声和困难,为职工排忧解难。

8

 

 

15. 坚持开展思想交流、交心谈心、定期家访等关心职工群众的活动,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工作氛围融洽。

7

 

 

16.严格监督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构筑起安全保护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8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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