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对外合作处办事服务指南
党政办、对外合作处办事服务指南
一、校内摆摊设点申报流程
第一步:校外单位、校内校外联合(赞助)、校内学生摆摊设点需填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校园临时摆摊设点审批表》;
第二步:校外单位、校内校外联合(赞助)摆摊设点需提交相关经营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经校党政办公室审批(3天以内,由对外合作办公室主任审批,3天以上须由相关负责人审批),保卫处备案,方可开展活动;校内学生活动需摆摊设点,由校团委审批,经保卫处备案后,方可开展活动。
办公地点:南山校区办公楼410办公室
二、会议室审批登记流程
第一步:各部门使用会议室前,需提前一周填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会议审批登记表》向会务中心预约登记,说明使用时间、用途等情况。
第二步:会务中心根据会议内容和规模,统筹安排会议室。大型会议室、哲学社会科学类活动须经宣传部核实,由党政办相关负责人审批。
办公地点:南山校区办公楼413办公室
三、对外合作协议签订流程
第一步:与合作单位洽谈,初步达成合作协议;
第二步:填写合作备案表(附件1),提交对外合作处审核;
第三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项目论证(重大项目须提交学术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第四步:拟定合作协议,法律顾问审核;
第五步:校长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协议,交对外合作处存档;
第六步:年终提交对外合作工作报告,对外合作处进行考核。
四、用印申请流程
第一步:填写OA用印申请单;
第二步: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三步:相关部门审批(如横向课题需科研处审批,对外合作项目需对外合作办公室审批);
第四步:党政办公室秘书科审批;
第五步:根据审批意见,到办公楼415室盖取相关印章。
五、通知公告发布流程
第一步:填写OA通知公告申请单;
第二步: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三步:党政办公室审批;
第四步:根据审批意见进行发布。
六、新闻报送发布流程
第一步:填写OA工作动态申请表;
第二步: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三步:党政办公室审批;
第四步:根据审批意见进行发布。
七、发文流程
第一步:填写OA发文稿笺;
第二步: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三步:党政办公室流转;
第四步:学校领导会签(注:上行文需一把手签发,下行文需分管领导签发);
第五步:党政办公室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