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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0日 15:16 浏览次数:文章来源:

中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党的建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713号),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组〔2017332号)精神,结合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一)落实三同步要求。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在合作办学商洽和筹备期间,学校坚持把党建工作要求作为申请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必备条件,就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与外方充分协商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并将相关内容写入申办报告、机构章程或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中。

(二)实现党的组织有效覆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符合设置党组织条件的都要设置党组织。严格对照中央、市委要求,依托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在学院党总支,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或教学系等设置教职工党支部,按学生专业、年级、班级等建立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少的,可建立师生联合党支部,或与所在学院其他专业、教学系联合组建党支部,纳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在学院党总支统一管理。

(三)推动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可通过政治辅导员、专职组织员、共青团等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后及时建立党组织。

二、配强支部班子,明确支部职责

(四)选优配强支部班子。注重选拔政治过硬、熟悉党的工作、具有教育和管理经验、善于与外方沟通协调的党员干部担任书记,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同时配齐配强党组织其他班子成员,努力形成最优合力。重视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党务工作者的政治、业务培训,重视选拔重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明确党支部主要职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党组织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围绕办学治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保证监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促进规范办学、依法管理,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正确办学方向。(2)参与讨论决定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任课教师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3)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强化党组织日常监督特别是对中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注重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做好发展党员和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4)做好中方师生员工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抵御西方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的侵蚀,最大限度团结凝聚外籍师生和管理人员,引导他们知华爱华友华。(5)完善党建带群建机制,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六)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师生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按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员标准规范言行,督促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牢记党员身份,严守党的纪律,维护党和国家利益。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出国(境)工作学习的师生党员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及跟踪联系工作。

(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发展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和优秀大学生入党,注重把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坚持全面教育、重点培养、择优发展、保证质量,从新生入学开始注重加强党的知识教育和政治引导,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把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环节的教育引导工作做实,强化思想上入党。按有关规定,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在国(境)外工作学习期间的培养和考察,严格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严把政治关和入党动机关,强化毕业后的接续培养,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八)创新党员管理方式。积极探索采取新方式、新举措,创新党员在国(境)外教育与管理方式方法。重视发挥微信群、QQ群、电子信箱、网络视频的重要作用,组织在国(境)外党员学习和活动。党员定期撰写学习心得和思想汇报,通过电子邮箱向国内党支部汇报在国外生活、学习情况。党员回校后,应及时纳入正常组织管理。

四、抓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

(九)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党支部应把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学校应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安排,按有关规定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配齐配强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形势与政策、中国近现代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党支部及时了解师生思想状况,深入细致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在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师和管理人员引进等方面帮助把好政治关。书记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或作一次形势政策报告。

(十)强化思想引领和舆论引导。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督促建立督导听课、学生信息员反馈等制度,健全报告会、讲座、论坛审批制度,抓好教室、寝室、网络和学生自办刊物等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依法引导和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防范校园传教,抵御宗教渗透。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不得出现违背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损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言行。对散布错误言论和非法传教的,党组织要会同有关方面进行批评教育、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要提出调整和处理的意见。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学校党委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党员副校长担任副组长,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党委组织部、学工部、国际处、教务处等管理部门和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在学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党建工作机制。

(十二)加强督促考核检查。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不抓不管,出现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责令整改、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