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对外合作处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召开2020年第1次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务虚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8日 11:14 浏览次数:文章来源: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召开2020年第1次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务虚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等文件要求,提前谋划学校和各二级学院、部门2020年的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务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  间:116日(星期四)全天

二、地  点:南山校区办公楼411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全体校领导、副处级以上干部,独立设置科研机构的负责人

四、会议议程

主持人:党委书记

(一)9:0012:00,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独立设置科研机构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发言

(二)14:00—16:00,学校校领导发言

(三)16:00—17:00,期末干部会,布置假期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会前学习。请与会人员会前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等文件。请理论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年贺词和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学习中务必要端正学习态度,自觉深入学习,做到学深悟透,学用结合。

(二)做好会议交流发言。请校领导围绕学校发展建议和分管工作思考做好发言准备,发言时间每人15分钟左右。请所有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独立设置科研机构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做好发言准备,发言时间每人控制在5分钟以内。发言原则上谈重点工作,聚焦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要有针对性,同时也要兼顾学校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办学条件。

(三)做好发言材料准备。请所有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独立设置科研机构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发言材料原则上包括两部分,一是为2020年学校党政工作建言献策,包括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等;二是所在学院、部门2020年的工作思考,包括主要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和需要学校提供保障的事项等。请将发言材料于114日(星期二)下午5:00之前发给党政办王可处。

(四)做好会务工作。请宣传部提前将学习资料电子版发给与会人员。请党政办做好会务统筹和准备工作。请所有参会的同志提前安排好工作,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请提前给党政办书面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