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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5日 14:35 浏览次数:文章来源: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开学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18〕16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教工委办〔2018〕65号)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2019年寒假放假、新学期开学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9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开学安排

(一)寒假放假安排

学生自1月21日(星期一)—25日(星期五)参加社会实践,自1月28日(星期一)起放寒假。

教师在完成学生社会实践指导和其他期末工作后,自1月28日(星期一)起不再作统一教学安排;教职工从1月28日(星期一)起开始轮休。

(二)春季开学安排

学生于2月24日(星期日)返校报到注册,2月25日(星期一)起开始行课。

教职工于2月22日(星期五),开始上班。2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0:20校领导在办公楼513会议室开会,研究学校新学期工作;上午10:30—12:00召开学校干部大会,布置新学期工作;下午各单位集中安排新学期工作,学校组织检查各教学单位开学准备情况。

二、做好放假前后的教学及其他工作

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放假前教学及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学校教学活动管理,严格按照校历做好教学安排,严格考试纪律,做好期末学生考试监考、阅卷、成绩登载工作。做好学生社会实践安排、跟踪管理与指导工作。做好期末各类总结、考评工作和档案材料归档工作。

相关单位、部门要各司其责,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函授生教学及管理,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餐饮、安保服务和留校学生管理服务等工作。涉及师范生专业认证的相关部门和学院,要根据工作进度做好相关工作。

三、做好节日期间的慰问工作

要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关心困难师生员工生活各项工作,精心安排,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送温暖等活动。要重点走访慰问贫困教职工、病残教职工、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关爱留校学生,确保留校学生有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场所,并通过吃年饭、联欢等形式做好慰问工作。

四、做好假期安全稳定工作

要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学校统一部署下,做好假期师生安全工作。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到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要强化值班纪律,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禁节日期间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违规占用、违规插手或参与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严格管理公务用车。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