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根据国家制度改革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为了新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推进改革工作,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完善学校经费管理,现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和审计要求,将截止2018年9月25日以前未核销的暂付款(借款)进行了清理,逐笔落实了借款责任人。《借款催款明细表》将发送至各院系部门,请各学院和职能部门务必通知到本单位的借款责任人及时结清借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借款发生在2018年9月25日前的借款责任人,于2018年10月20日前结清借款;如在截止时间前未能及时结清借款,财务处将暂停受理借款责任人所在部门的借款申请。
2.2018年10月25日前,财务处将借款结清情况梳理汇总后,针对未能及时结清借款的情况提交领导会议讨论处理意见。对于逾期未结清借款且无特殊理由的责任部门,自2018年10月30日起,由财务处从借款人的薪酬中扣回。
3.借款责任人对于未核销暂付款(借款)有疑问的,请联系财务处会计科张译之老师,联系电话:61638050。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财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