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校园管制刀具、违禁物品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决定在校园内特别是学生宿舍全面开展查禁管制刀具、违禁物品的专项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管制刀具、违禁物品的范围:
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刀等管制刀具,以及学生宿舍使用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钢(铁)镀、斧子、锤子等其他危险器具。
违禁物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枪支弹药、仿真枪械、涉黄、赌、毒相关物品以及违章电器等。
二、严禁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违禁物品进入校园,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寄递)、持有、携带、提供、使用管制刀具、违禁物品。
三、非法持有、携带管制刀具、违禁物品的师生,须主动上交学校保卫处。
四、凡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主动上交管制刀具、违禁物品的,不予处罚;逾期拒不上交者,一经发现,由学校保卫处收缴,同时学校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和宣传,加强对管制刀具、违禁物品的排查和督促上缴工作。
六、请广大师生积极向保卫处举报非法持有或私藏管制刀具、违禁物品的情况或线索,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将酌情进行奖励。
举报电话:南山校区61638110、学府大道校区62658015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保卫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