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假日安全——我院国庆与中秋节前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点击量:[]2017-09-30

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了切实做好放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高教厅2017[2])的文件精神,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9月29日,我院开展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采取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李晓波副院长带领实验中心的人员对药品的存放、领用、使用记录等进行了重点专项检查。同时也对实验室进行了一般检查,主要检查了实验室的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实验室的水、电、气线路是否完好;实验室内的压力容器和精密仪器的管理情况,以及实验室的门窗是否完好等等。

本次检查到部分实验室清洁卫生较差,部分配置的溶液未妥善处理保存,部分实验室门锁有问题无法打开,一瓶钢瓶未固定,存在有学生在实验里面上自习等现象。针对以上问题,李晓波副院长指出实验中心人员应该配合相关老师共同处理以上问题。

李晓波副院长特别指出假期期间应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保证实验室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实验中心通知了各实验室负责老师在假期期间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放假离校时,各实验室应封好门窗,确需在假期开展毕业论文和科研实验的老师和学生,必须在四教学楼门卫处登记。
2. 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应及时关闭电源、水源,锁好门、窗。
3. 对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领用、贮存和使用,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同时要加强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
4. 假期在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人值守,尤其是在使用干燥箱、灭菌锅、马弗炉、水浴锅、气体钢瓶等加热设备和压力设备,以及进行高温高压反应时,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5. 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无丢失及被盗现象发生。
6. 各个实验室门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用餐等。
7. 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图片1: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国庆与中秋节前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图片2: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国庆与中秋节前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